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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入驻

企业入驻

(一)入驻对象

入驻对象须是航芯院所涉及的芯片、安全、人工智能等产业技术领域的孵化企业、科技企业、研发机构及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等;入驻对象须是在航芯院新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实体或高新区以外将工商注册地迁入航芯院的独立法人实体。

(二)入驻条件

孵化企业入驻条件:

1、新注册企业或企业成立时间不到2年;

2、注册资金一般不超过500万元;

3、租用孵化场地面积一般不超过400平方米;

4、所从事的主要项目具有一定技术含量。

科技企业入驻条件:

1、企业所从事的行业方向与航芯院的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相符;

2、租用场地面积一般不超过1000平方米;

3、大型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高新区纳税。

研发机构入驻条件:

研发机构进驻航芯院要有明确的研究开发方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高新区鼓励发展的产业领域,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级以上科研机构整体迁入或建立分支机构、研发中心及重点实验室。

2、经认定的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或重点实验室整体迁入或建立分支机构。

3、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独立或合作建立研发机构。

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入驻条件:

1、合法注册,具有相应的资质。

2、提供的服务是入驻航芯院的企业、机构及个人所需要的。

3、具有良好的信誉,较高的服务水平。

(三)入驻流程

1、符合航芯院入驻条件的孵化企业、科技企业及研发机构请下载填写《入驻表》,并将电子表单发至邮箱qyfwb@saisc.com.cn。

2、企业服务部对申请入驻的企业(机构)进行审查,对未通过审查的企业给与反馈意见。

3、对通过审查的企业,企业服务部进行场地预安排并通知入驻的企业(机构)提交《入驻方案》。

4、企业服务部根据《入驻方案》进行场地规划安排,并与企业(机构)签署《入驻约定》、《安全消防环保责任书》,以及《入驻协议》或《孵化协议》。

5、拟入驻的企业(机构)与综合事务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交纳房租、入驻保证金、领取钥匙、门禁,验房、交房。

企业服务部咨询电话:18596088156